信息公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致信精神,认真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西省红十字会关于开展透明度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吉安市红十字会系统透明度建设,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西省红十字会下达的年度透明度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
2.成立吉安市红十字会透明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会透明度建设工作,由会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会领导任副组长;设立办公室,由分管透明度工作会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协调透明度建设工作。
3.将透明度指数评价工作纳入单位重大议事日程,党组每年度研究透明度指数评价工作不少于1次。
4.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透明度指数评价工作任务,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内容。
二、网站建设和管理
1.会办公室负责吉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建设工作,按要求设置相关栏目。
2.会办公室牵头负责透明度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网站的安全防护和日常运维等具体工作,并负责更新维护机构动态、组织机构、法规制度等栏目。
3.救护赈济科负责更新维护应急救援、应急救护、红十字志愿服务与青少年栏目,以及其他栏目有关内容的提供。
4.人道救助服务中心负责更新维护人道救助、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捐赠信息栏目,以及其他栏目有关内容的提供。
三、信息审核发布
1.发布透明度指数评价有关信息,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要求。
2.“三审”: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初审,审核稿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把好语言文字关;科室(中心)负责人负责复审,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和字、词、句审核;分管领导负责终审,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发布。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审定。
3.“三校”:工作人员负责一校,科室(中心)负责人负责二校,分管领导负责三校。全部稿件均认真校对三次以上。校对人员负责校样的文字技术整理,对各校次质量监督检查和校对质量负责。
4.发布:终审通过后,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在官方网站、博爱中国平台发布。
四、透明度指数评价
1.每月25日前组织开展本单位透明度指数评价工作,查找问题不足,并及时通报相关人员。
2.对每季度透明度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照目标要求查漏补缺,并将分析结果报分管负责同志。
3.8月底组织开展透明度建设工作的预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培训
1.积极组织相关负责人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西省红十字会组织的培训;
2.根据透明度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干部职工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透明度建设培训。
六、督导检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会机关透明度建设工作,定期开展透明度建设工作检查,重点检查网站建设管理、捐赠款物信息公开、博爱中国平台信息公布等内容。
2.监事会加强对透明度建设工作的日常监督,定期了解进展情况,并将透明度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专项监督计划,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党组,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七、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正式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