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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南、流程及相关表格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8 14:37 浏览次数:974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明确红十字会职责包括:“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红十字会负责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意愿登记、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关怀等相关工作。

一、什么是遗体器官捐献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遗体捐献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教学、科研、临床移植的行为。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自愿、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因器官功能衰竭而需要进行器官移植的患者,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器官是指肾、肝、心、肺等脏器。器官捐献的标准较严格,死亡之前须经专家检查、评估、判断,对获取器官的时机要求较高。

两者均为自愿、无偿、利他的公益行为。

二、可以捐献哪些部位?

1.人体器官主要包括心脏、肺、肝脏、肾脏、胰腺、小肠等,可挽救多名器官衰竭、生命垂危的患者。

2.人体组织包括眼角膜、皮肤、骨骼、血管、肌腱等,其中角膜捐献可帮助失明患者重见光明。

3.完整遗体用于医学院教学、医学科研、疑难病症研究,推动医疗技术进步,造福更多患者。

三、遗体器官捐献有年龄限制吗?

由于器官本身的衰老,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

遗体和角膜等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四、如何成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

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皆可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管理系统进行意愿登记,并且可以随时变更和撤销。

(一)线上登记

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odac.org.cn/)进行登记。

以上登记完成后系统会生成电子登记卡,电子卡与实体卡同样有效。需要实体卡须在自愿登记平台留下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制作完成后通过邮寄的方式发放。

(二)现场登记

可联系吉安市红十字会或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进行线下登记。现场填写《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表》,登记表填写好、签名后交给市或县(市、区)红十字会备案。

市本级登记点:吉安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服务中心

地址:吉安市总工会5楼505室

咨询电话:江西省遗体器官捐献咨询热线0791-86777120;吉安市红十字会捐献咨询热线:0796-8261199。

五、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遗体器官捐献?

需要经过专家初步评估符合条件,并征得主要亲属同意:

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没有罹患全身恶性肿瘤或感染性疾病;

5.主要亲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同意捐献。

六、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流程

(一)遗体捐献流程图

遗体捐献流程图.jpg

(二)器官捐献流程图

器官捐献流程图.jpg


附件下载: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