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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

吉安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22 15:20 浏览次数:737次

为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及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工作,高效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人道领域助手作用,保障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梳理我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如下:

一、预警响应准备

1.信息接收与预警:密切关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气象、水利等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向各县(市、区)红十字会传达。

2.值班与准备:启动应急值班机制,确保通讯畅通。做好本级备灾仓库物资的整理、盘点和维护,确保装备处于可用状态。

3.备灾指导:指导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做好辖区内的风险排查和备灾物资准备。

二、灾情接收与救灾响应启动

1.灾情收集:接收县(市、区)红十字会报送的灾情及市防灾减灾救灾委通报的灾情信息,研判受灾人数、紧急转移人数、救灾物资种类及数量等核心信息。

2.启动响应:依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通知,同步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按要求向江西省红十字会报告灾情及物资需求。

根据市防灾减灾救灾委、江西省红十字会启动的响应级别,吉安市红十字会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按照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级、II级、Ⅲ级、Ⅳ级4个等级。

I级响应

2.1 启动条件

根据吉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委、江西省红十字会发布的响应级别启动本预案。

2.2 启动程序

根据相关指挥部发布的启动响应命令,市红十字会收集并确认灾情,根据启动条件提出启动响应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2.3 响应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各工作组开展应对工作,指挥协调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

(1)向市政府分管领导、省红十字会及相应指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2)及时派出救灾考察组赴灾区了解情况,提出救援救助计划,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对受灾群众开展救援救助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援队及组织相关的专业志愿服务队伍协助开展转移、安置等救援救助工作。

(3)安排人员24小时救灾值班。相关受灾区红十字会安排人员24小时救灾值班,并将值班电话等联络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II级响应

2.4 启动条件

根据吉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委、江西省红十字会发布的响应级别启动本预案。

2.5 启动程序

根据相关指挥部发布的启动响应命令,市红十字会收集并确认灾情,根据启动条件提出启动响应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

2.6 响应措施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各工作组开展应对工作,指挥协调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开展救灾工作。

(1)向市政府分管领导、省红十字会报告情况。

(2)受灾地区红十字会派工作组赴灾区了解情况,会同所在区红十字会制定具体救助计划,向灾区或事发地调拨备灾物资,协助受灾地区红十字会开展救援救助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援队及组织相关的专业志愿服务队协助开展转移、安置等救援救助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24小时应急值班。相关受灾地区红十字会安排人员24小时救灾值班,并将值班电话等联络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Ⅲ级响应

2.7 启动条件

根据吉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委、江西省红十字会发布的响应级别启动本预案。

2.8 启动程序

根据相关指挥部发布的启动响应命令,市红十字会收集并确认灾情,根据启动条件提出启动响应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审定。

2.9 响应措施

(1)向市政府分管领导、省红十字会报告情况。

(2)受灾地区红十字会派出救灾考察组赴灾区了解情况,制定救援救助计划。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及救助工作情况。

(3)相关受灾区红十字会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电话等联络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根据灾情,指导受灾区红十字会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救灾物资发放等救援救助工作。

Ⅳ级响应

2.10 启动条件

根据吉安市防灾减灾救灾委、江西省红十字会红十字会发布的响应级别启动本预案。

2.11 启动程序

根据相关指挥部发布的启动响应命令,市红十字会收集并确认灾情,根据启动条件提出启动响应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审定。

2.12 响应措施

指导受灾地区红十字会制定救援救助工作方案,对受灾地区红十字会开展救援救助。受灾区红十字会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及救助工作情况。

响应终止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指挥部及省红十字会降低或终止情况提出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并执行。

3.成立机构:必要时成立临时指挥部或工作组,统筹协调全市红十字系统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三、现场救援与物资发放

1.队伍调度:根据需求,协调调度志愿者或救援力量前往灾区,在市防灾减灾救灾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救援。

2.协助安置: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点的生活保障(如搭建帐篷、分发食品饮用水等)和心理疏导工作。

3.物资管理:

①迅速将本级备灾物资调运至受灾点。

②做好上级红会下拨及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搬运和分发工作,确保物资不积压、不浪费。

③发放时优先保障老、弱、病、残及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

四、社会捐赠动员与管理

1.募捐启动:根据灾情严重程度和灾区需求,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法依规向社会发布募捐倡议,公布官方捐款渠道(银行账号、二维码等),规范接收社会捐赠款物。

2.款物分配:严格按照捐赠意愿及灾区实际需求,科学制定捐赠款物分配计划,优先保障紧急转移安置群众及特殊困难群体需求。

3.信息公开:通过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定期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审计部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精准救助。

4.严格落实:对定向捐赠款物,严格按照捐方意愿落实执行,及时向捐方反馈使用情况并出具相关凭证。

五、灾后恢复与总结

1.过渡救助: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过渡期生活救助,协助保障受灾群众灾后临时生活物资供应,关注特困群体需求。

2.报送总结:有序撤离救援人员,同时向上级红十字会提交工作总结报告、物资接收,发放资料和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

3.复盘评估:应急响应结束后,召开内部总结会,盘点物资消耗,评估响应效率,整理归档救援资料和影像档案。